《金剛經》講座(15)

主講法師

見岸法師

李秀敏 / 李瑩 整理

講到目前為止,我們對般若的修學應該有個輪廓,也就是明白了從發心菩提,經伏心菩提的過程,證到明心菩提的次第:

一、發心菩提:作一位菩薩應該先發心,發「度一切眾生入無餘涅槃」的廣大心,而且必須以離相之心來度眾生,故有「實無眾生得度者」之知見。此即須菩提所問的「降伏其心」。

二、伏心菩提:在度化眾生的過程中,必須修學不住相布施,同時也是「不住相行六波羅蜜」。這是菩薩調伏自心的方法,因為眾生最大的煩惱是我執,所以須菩提才問「如何安住其心」,佛陀教導必須「應無所住而生其心」。

三、明心菩提:經過如上的修行,知見「凡所有相皆是虛妄」,證得法空性,即是見法,見法即見佛,所以說「若見諸相非相,即見如來」。此是已得無生法忍的果位菩薩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經中強調此明心菩提是可以實信的、可以證得的。先說若有凡夫能持戒修福、久集善根者,對此法門能生實信,並能離我相、法相、非法相的執著,則為諸佛所知見。

        舉一個榮西禪師的公案作說明。有一年冬天下大雪,一連下了三天。大雪已積到膝蓋,非常冷。有一個乞丐到榮西禪師的寺院乞食,他的一家老少沒得吃,快要餓死了。榮西禪師很慈悲,但寺裏也沒有什麼食物餘糧,只有信眾布施出來要裝飾佛像的金箔,禪師就把金箔送給乞丐。禪師的弟子很不以為然,認為禪師的作法不對,因為這樣對佛不恭敬,而且在比丘(尼)戒中有說到佛物「不可迴作餘用」。就是要專款專用,不能把裝飾佛像的東西移作濟貧用途。但是榮西禪師對弟子說:「就是因為我恭敬佛陀,才把東西給他。」弟子不明白,禪師又解釋道:「佛陀累劫修道,就是為眾生,甚至在當菩薩時還為眾生捨掉身肉手足。他可以不在乎自己的生命,割肉餵鷹,捨身餵虎,這些作為都是為了眾生,不忍眾生苦。而今天有人一家老小就快要餓死了,我拿裝飾佛像的東西救他們,並不違佛陀的悲心本願。如果佛像以外之物都不能捨的話,我們是只見佛像,不見佛心。」

        大乘菩薩修行是利益眾生,即使戒律說「不可迴作餘用」,但是當眾生有危難的情況之下,要體會佛心是什麼?佛陀本懷是什麼?是否可以透過僧眾羯磨,讓佛物在特殊因緣之下,有彈性處理的空間。從這個故事中,我們可以看到榮西禪師布施金箔的行為,其實也是一種離相布施,離一般人對佛像、佛物的執著。學佛的人往往知道應當呵離五欲,對世間物不生染著,但是反過來卻執著於佛像、經典,認為雕塑雄偉莊嚴的佛像、印刷精緻美感的經典,就能得到無量功德,這不也是另一種執著嗎?不要忘記了佛像、經典是一種「境教」,是藉此莊嚴相讓我們生起恭敬、信忍之心,並以此深入法的真義才對。所以在第五分的經文說:「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」、「若見諸相非相,即見如來」。這是「不應取法」之理的應用。

        反之,如果今天有人強調不要著相,不珍惜佛像,隨意破壞,只要懂佛心就好,佛像是無自性空的,有沒有都無所謂,這樣就是「取非法」,甚至是一種惡取空,否定了現實存在的價值。《金剛經》說要離種種相,是要「不應取法」,而且還必須「不應取非法」,有如此的中道觀才可以稱為般若智慧。所以有的人自認為懂得禪宗,說什麼「佛在心中坐,酒肉穿腸過」,來否認吃素的意義,認為吃素只是一種假相;或是以丹霞禪師燒佛像為例,強調不用禮佛、不須佛殿,只要內心有佛就好。其實這是一種愚昧的頑空,不懂世俗諦,不解因緣果報之理;甚至可以說只是在為自己不想修行的行為找藉口,還談不上懂不懂空性呢!

        如果對因果業報之理的法住智沒有建立的話,是不能夠證得涅槃智的。所以在榮西禪師的故事中,我們應知道二個重點:第一、禪師悲憫眾生之心,並不因為自己的窮困而減少,這是菩薩的真精神。把自己所擁有的、多餘的布施出去,並不困難,但是在自己也不足的情況之下,還想盡辦法去解決眾生的苦難,就非常的不容易了。第二、榮西禪師在考量因緣條件之下,做了如此的決定,是一種「不應取法,不應取非法」的知見。能善觀因緣,做出符合中道的決定或行為,是要有深入佛法的體會才能做到的,學菩薩者應該學習判斷:什麼法應該堅持,什麼事情可以圓融,絲毫含混不得。

〔3.賢聖無為同證〕

〔舉如來為證〕

        接下來的經文再舉如來、聲聞、菩薩來證明以上所說之法真實不虛,可信可證。在流通本中是從第七分至第十二分,先說第七分,內容舉究竟圓證的如來為證。

        經文:「『須菩提!於意云何?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?如來有所說法耶』?須菩提言:『如我解佛所說義,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亦無定法如來可說。何以故?如來所說法,皆不可取、不可說,非法非非法。所以者何?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』。」

        這一段其實是把前面的「不應取法,不應取非法」之文詳細解釋。就是說如來證得的法身,也是來自「不應取法,不應取非法」的智慧。這一分可以分為四個部份來解釋。第一是佛陀問須菩提「於意云何?……如來有所說法耶?」。第二是須菩提的回答:「如我解佛所說義…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。」第三是:「何以故?……非法非非法」,在解釋第二段的「無有定法」。第四:「所以者何?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。」進一步解釋賢聖的證境差別。

◎ 如來有說法否

        請看《講記》第54頁,先說第一個部份,也就是說佛陀提問的目的。佛問須菩提:如來有沒有得到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?證得無上菩提之後,有沒有說法?依我們所了解釋迦佛的一生來看,他先在菩提樹下成正覺,之後說法四十九年〈或說四十五年〉,若是如此,何以佛陀還要問須菩提有沒有成正覺?有沒有說法?因為在第六分時講到「不應取法,不應取非法」,若一切法都是離相的,那麼如來所證得的菩提到底有沒有?如果有所證得,為什麼要說「諸相非相」?若如來有說法,為什麼說「不應取法,不應取非法」?如果如來沒有證得,沒有說法,哪來的法與非法?這就是雙問,從有無兩面提問。凡夫眾生如果有人質疑第五分講的「若見諸相非相,即見如來」,以及第六分的「不應取法,不應取非法」,他就會這樣質疑哦!因此佛陀恐怕有人懷疑,才這樣問須菩提。所以各位要注意,如來的問題是就能得能說來問的,「能」是主體,「所」是客體,從主體來說,沒有能證的人,從客體說沒有所說的法。

        須菩提如何回答呢?他的回答很奧妙,而且非常有智慧,如來是就能得能說來問,須菩提則是從所得所說來回答。凡夫因有執著,故有能所的相對觀念,譬如有一個能成佛的釋迦,也有一種成佛者所證悟的無上菩提;說法也是一樣,有一個說法的人與所說法的內容。佛陀從如來得、如來說這一面問,須菩提的回答則從所得法、所說法而言,故說「無有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」、「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」。如果從經文表面上來看,須菩提好像沒有回答到佛陀的問題,導師在《講記》第54頁倒數第四行說:「須菩提的回答,真是恰到好處」,我們可以這樣講,須菩提尚未成佛,如何能知如來有沒有得正覺、有沒有說法?例如你們來問我,禪師開悟的境界是什麼?我又沒有開悟,要怎麼告訴你們?只能從經論所記載的內容,以自己的程度、經驗加以說明。須菩提應該也是如此,就他的身份,不能說如來有,或如來沒有,所以他說「如我解佛所說義」,雖然還沒有成佛,可是如來有教導過,就如來所教導的來體會,可以知道無論所證、所說都無有定法。

◎ 無有定法可說

        什麼叫定法?指定性的法,定性是自性的意思。在《講記》第54頁倒數第五行解釋:「沒有定性──自性的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佛所證,也沒有定性的法為如來所說。」沒有定性就是沒有決定性之意,不可執於有,也不執於無,既然沒有決定性,就是沒有自性。如果認為有一個真實的菩提可證,在心性智慧上仍然未達到空性見,如何說已經成正覺呢?就是因為證悟到一切法因緣生,因緣滅的空寂性,才能成正覺,又怎麼會執著有個真實的法?如來說法也是如此,皆是因緣生滅,而且一切的名言是不得實義的,諸法實相不能用語言文字表達,因為名言都是假有施設,眾生反而常常以名為實,世尊說法不過是施教的方便而已。從教化之立場言,不可以說如來有說法,因為怕眾生執有實法,不能得空性見;也不能說沒有說法,因為所說的法皆是假施設,否則我們所看的經從那裏來。從如來正覺言,不可說有證得菩提,因為成佛是離一切相,證得空性而成的;也不能沒有菩提可證,否則不能稱為如來。

        《講記》說到:「佛陀的現覺,沒有能證所證的差別可得,所謂『無智亦無得。』」心經說「無智亦無得」,無智是能夠證得的智慧;無得是他所得到的般若。這還是從能所來講叫「無智亦無得」。佛陀在正覺之後,就超越世間的相對性,我們未能解脫前,凡事都有相對,有「能」就有「所」,有主體有客體。可是證得如來之後,他以般若正觀,看待一切事情,超越相對性,不陷入能所兩邊,因此以如來之境界言「無智亦無得」。如果如來說,我有得到智慧,我有成佛,就不能稱為如來了。同理可知,如果有一個人說:我已經開悟了,已經證阿羅漢,其實是還沒有證得,因為沒有真正性空離相,所以才會如此說。所以在阿含聖典或是大乘經典中,證阿羅漢或是果位菩薩的人,不會唯恐他人不知似的處處宣傳。

        前些日子我讀到西藏比丘尼寫的一本書,她提到有些瑜伽行者的工夫是很高的,有神通力,可以上身出火,下身出水等等。有人請問其中一位瑜伽行者修到什麼境界?瑜伽行者說:以我們目前的程度跟如來比起來,根本沒有境界,有什麼可以說的呢?所以真正有修行的人,不會到處炫耀,記得以前常常有人會問廣欽老和尚,到底證到什麼境界,有沒有神通?老人家最有趣的回答是:很通!今天吃明天就「通」。他只是一再告訴大家,老實念佛,注意心念,表面看來,了無新意,可是這才是最真實的。印順導師也是這樣,很多人對他的證境很好奇,可是他從來只是笑笑,不理睬。哪裡像有的人,學佛沒多久,常常明示、暗示自己有與眾不同之處,真是顛倒。

        進一步言,所謂「沒有一法可說」,也就是如來的正覺。成佛的境界,其實是證量的,是用心去驗證,不是用語言去說的。內心的程度,一旦用語言表達出來,其實就有落差,這是我們都有的經驗,往往要說出內心的感覺,會感到辭不達義,覺得還不夠,或表達不清。譬如我想說我的心「悶悶的」,各位能真實感受到嗎?您的心「悶悶的」和我的情況相同嗎?我說:「好歡喜」,「非常法喜」,您們能確實知道我的法喜是什麼嗎?當我們在用語言敘述法喜時,其實和真正的內容是有落差的,所以如來說法也是這樣,他要講到讓我們聽得懂,事實上已經和他真正的境界有點距離了,而且因為聽者不同的根機,所說的法也會有所偏重。因此一旦使用語言,眾生就容易落入有相,所以經文講「無法可說」,是指沒有定法可說。雖然沒有定法,但也不能隨便亂說。釋迦佛說法既然是依眾生根機而權宜施教,就不能違背世俗諦,「諦」字是真實之義,在世間法的範圍裏面有規則可循,有因果可依,如果沒有規則、沒有因果,世間會大亂的。雖然我們還沒有辦法超越世間的輪迴、超越凡夫地,可是修行還是要從世間真實不虛的道理開始建立起,包括我們的人格、倫理、道德,不可違背世間真理,這就是依世俗諦而成就勝義諦,隨順世俗而安立佛法。所以不能以為佛陀說法沒有定法,於是隨心所欲,不辨善惡,這就大錯特錯了。其實我們的內心一直被煩惱所覆蓋,與佛陀的心是不同的,不能說心好就好,不必在乎外在,反而更依良心、道德、佛法來做事,才能不被煩惱所控制,不違因果,也才有可能更進一步透過聞思修學,進入勝義諦,證得離相空性之理。

        沒有定法可說的觀念總結歸納起來有兩點要了解:第一、佛陀自證自覺的境界是離言說的,沒有定法可說。若認為如來有所得正覺,有所說法,就是第六分所說的「取法」;若說如來沒有得正覺,也沒有說法,就是「取非法」。二者都是執取,都不得空性離相之正見。這是第一種「沒有定法」的解釋。第二、如同有的祖師註解本經說道:如來觀機施教,有時候說「空」,有時候說「有」,有時說「有相」,有時說「離相」,有時說「取相」,所以說沒有定法。這就是《講記》第55頁第四行說的:「隨世俗而安立佛法,如來師子吼,常作決定說」。

        所謂如來的正覺,簡單講就是離三相之空性理。所以禪師常會用一些偈頌來說明,例如善會禪師說了一個偈子:「明明無悟法,悟法卻迷人,長舒兩腳睡,無偽亦無真。」他說的「明明無悟法」,是說沒有什麼可證悟的,沒有什麼悟境,可是「悟法卻迷人」,眾生常常迷失在有悟有得之中。「長舒兩腳睡」,可說是睡覺時,也可說是死亡的時候,指的是沒有分別之時,當內心對一切法無自性分別時,即是「無偽亦無真」。

        第七分第一、二小段是說明「沒有定法」以及「為何沒有定法」之理;第三、四小段,是要談修證的問題,這個很重要,下回再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