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金剛經》講座(7)

主講法師

見岸法師

李秀敏 / 李瑩 整理

[發起序經文解釋]

        首先要跟各位說明經文讀音的問題。經文「也,世尊」的「」是否定句,就是「不」的意思;經文「可思量否」的「否」就是「是否」的意思,是疑問句。在這個地方要念好,因為剛才誦經的時候,還是很多人念「」,就是照著經本的注音,這個注音不見得是正確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今天要講發起序。請翻開經文第十頁最後一個字:「爾時,世尊,食時,著衣持?,入舍衛大城乞食。於其城中次第乞已,還至本處。飯食訖,收衣?,洗足已,敷座而坐。」這一段就是發起序。上禮拜曾經講到什麼叫發起序-─發起正宗分的意思,正宗分是講入主題的,這一段發起序則是說明金剛法會──佛陀要講般若法門的那一天早上,釋迦佛所做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「世尊」:就是對佛的尊稱,有時候也會寫成「釋尊」,不論是世界的”世”,還是用釋迦牟尼佛的”釋”,都是指釋迦牟尼佛。「世尊」是指世間當中最尊貴的、最值得尊敬的人,不但是世間的人天所敬重,也是出世間的三乘聖者所尊敬,所以叫「世尊」,代表世間或出世間的凡夫聖人都很尊敬他;如果用釋迦牟尼佛的”釋”,則是代表他的聖號,取佛號的第一個字來做代表。

        「食時」:就是早上應該要吃飯的時間。我們現在吃飯大概在十一點多到十二點多,但是佛世時是出門去托?乞食,從祇樹給狐獨園走到舍衛城裏大概要走五、六里的路,比丘們必須九點多就要出門,走路到城裏乞食,所以「食時」應該是從早上九點多一直到吃完飯這段時間叫做食時。

        「著衣持?,入舍衛大城乞食」:這個「衣」是指出家人的衣服,現在稱為「袈裟」。佛陀時代允許出家人著三件衣,第一件是「僧伽梨」,又稱大衣、重衣、福田衣,因為是由九條或二十五條布縫成,故又稱九條衣,是在乞食托?時,或入王宮時穿。第二件是「鬱多羅僧」,稱為上衣、中價衣、入眾衣,由七條布縫成,又稱七條衣,是在禮拜、聽講、布薩時穿。第三件「安陀會」,又稱為中衣、內衣、作務衣、五條衣,是在作務時,或就寢時穿。佛世時三衣不僅代表了僧伽的身份,更有實際的保暖作用,形式上三件衣其實就是三塊布。而中國佛教的僧伽,平日所穿的是改良的漢服,並不是一直穿著三衣,是在大眾共修,或是自己自修的時候,或是說法的時候,才會穿袈裟,而且它的形式也更改過,不與佛世時相同。這種變化,其中有文化差異的問題,例如:印度人的衣是偏袒右肩的,但是中國人認為袒露出臂膀,是非常不禮貌、不文雅的行為,戒律是世間法的,因此在佛教流傳的過程中,不會沒有適應世間的調整。中國佛教已經把三衣尊貴化,也就是說在比較慎重的場合──說法、修法、法會或是為人授皈依、講戒的時候才穿,平時不隨便穿的,睡覺時不穿,甚至不能穿著進洗手間;可是在印度當時出家人是24小時都穿著三衣的,因為那就是生活中的衣服,只是依場合不同,而有穿一件、二件或三件全穿的差別。如進城乞食,必須穿著僧伽梨,但也不是單獨穿,而是三件都穿,也就是必須披三塊布在身上;或是工作時只穿五衣,比較輕便。所以佛世當時的三衣是有實用性的,現在中國的袈裟則是具代表性的、意義性的。導師在書上說,入城乞食按照戒律來講是要穿大衣的,可是如果路途遙遠,有時候只穿鬱多羅僧,另外的那個大衣先捧著,或拿著、背著,在森林裏面,就不用穿那麼多件衣走路,那太辛苦了!等到已經快要到村子裏面有人家住的地方的時候,再把那件大衣披起來。

        再來說?的問題。我們在台南妙心寺辦禪修營,看到南傳比丘所使用的?蠻大的,像個小盆子,可能是因為他們食量大,也可能是因為過午不食的關係吧!到了午齋的時候,用一個袋子背著?,走到齋堂托?,由居士布施飲食,有幾位比丘是用手拿食物吃,並沒有用餐具,真的很像早期原始佛教的生活。是不是每個人的?都這麼大?也不見得,?是有大有小的,尤其中國僧伽,所用的?就小一點,因為我們並非乞食制,甚至有些叢林道場是用中國式的餐具。佛世時乞食原則是夠吃就好,如果第一家乞的食物,不夠一餐吃,可以再去第二家、第三家,夠了就回去,並不是說這條街有十戶人家,一定要十戶走到完,換句話說並非要乞食到滿?,而是覺得這個量夠我一餐用就好了,除非僧團中有病比丘,不能外出乞食,才會由其他比丘多乞一些食物,帶回去給病比丘吃。佛陀制定此法的目的就是在對治對飲食的貪心。

        現在東南亞佛教國家中傳統的乞食方式,雖然也是沿路托?,但是每一位信徒給的食物種類及數量都不相同,有時候也會供養日用品,所以他們的?會比較大,甚至也會有兩層,可以將供養物分開放。昨天還聽一位教界的長老法師說:有一些台灣比丘去到緬甸學習禪修,結果把胃弄壞了,為什麼呢?因為有些住在鄉下的緬甸人很窮,他們沒有什麼食物的,他們吃什麼東西,就供養比丘那樣東西,結果他們因為貧窮吃蜥蜴,比丘就要跟著吃蜥蜴,造成有些人腸胃不好。在經典中有一個關於大迦葉的故事,內容是說他入城托?時,見到一位老婆婆很貧窮,想讓她種福田,於是向她乞食,老婆婆說:「我自己都沒有食物吃了,怎麼供養尊者呢?我只有餿掉的稀飯。」大迦葉說:「沒關係!你供養我,你還是可以得到福田。」老婆婆說:「這東西你不敢吃的。」尊者就說:「敢吃!」老婆婆就把餿掉的稀飯供養他,大迦葉也當場喝下去了!所以有時候想想,我們能活在這個世紀裡學佛,尤其是在臺灣,真得是幸福多了,吃好吃的東西,住舒適的地方,聽課還有冷氣吹,也不會有人送蜥蜴給我們吃,真應該珍惜這份難得的因緣!

        「於其城中次第乞已,還至本處。」,前面有講到「次第乞」,就是不可以選擇施主家。當初舍利弗與大迦葉二人的觀念、重點不同,前者說要跟富人乞食,因為他們有餘力布施,而且避免來生墮落,必須供養才能保持福報;後者說要跟窮人乞食,因為前世未行布施,今生才會窮困,所以雖然貧窮,仍然應當供養,未來才能遠離貧窮。佛陀知道後責備他們,說二人都不對,因為動機雖然都有理,但是沒有平等心。「次第乞食」,除了要去除對食物的貪愛之外,更有成就平等無分別的作用。乞完食物就要回到修行的地方,也就是祇樹給孤獨園。

        「飯食訖,收衣?,洗足已,敷座而坐。」從此句經文來看,是將食物帶回來才吃,不是在城裏面托完?就在當場吃飯。這樣想來其實是很辛苦的,肚子已經很餓了,還要捧著?中的食物走五、六公里路,不能在路邊隨便停著就吃,可見佛陀教團的生活是很講規矩的,也就是講求威儀。我們從這一段經文就可以發現,在行、住、坐、臥的日常行為上,佛陀要求比丘一定要收攝身心。否則,在城裏面乞完食物,然後因為肚子很餓,一看四下無人,就在路旁吃起來,那是一點威儀莊嚴都沒有,如此一來,誰會對修行人起恭敬心?比丘」二字,其義為「乞士」,乞士不叫乞丐,在中國,讀書人才稱為「士」,既然稱為乞士,就是要有風骨,有修行人的莊嚴,在威儀上要注意,而保持威儀不是要作給人家看,最主要是收攝自己的身心,令心不放逸。

        「收衣?」,指除了?之外,入城時所穿的僧伽黎也可以收起來、折好。收衣?是一個生活細節,但這樣做有一個好處,在折衣服的當下,是訓練自己心的內收,心的往內安住,在生活細節當中,這些小細節可以作好,其實就是在修持戒法,因為戒法就是在收攝我們的六根,使之不放逸、不攀緣,這樣就不容易去緣執不善法、不善境,反而能以清淨的諸根去造作善業。所以,心的那種飄盪不安,對修道人來講是最大的障礙,心若能夠安住,不會飄盪,不會坐立不安,修行才會穩健,這是可以從小細節裏面去注意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收完衣?,接著要洗腳,為什麼要洗腳?因為佛世比丘是赤腳,不穿鞋的,所以當他們要打坐的時候,為了讓自己能夠身心清淨,會先把腳洗一洗,然後把自己打坐的座位鋪好。比方說在樹下,可以把樹下的地方比較髒或有蟲蟻的地方,弄乾淨;如果冷的話,舖些草,就是一個適合打坐的地方,叫「敷座而坐」,表示對這件事很慎重,為什麼要很慎重?例如出去乞食、收攝身心與眾生結緣,都屬於戒法;敷座而坐,端身正坐修定,那是定學;修定之後要正觀般若,觀法相,這是慧學。所以,單單早上的一趟入城乞食、吃飯完、靜坐,這個過程就包含戒、定、慧三學。修戒、定、慧三學必須要收攝身、口、意,當佛陀去城裏面乞食,再回來袛樹孤獨園,這樣一趟是身業清淨;在走路的當下、在吃飯的當下,是要意業清淨,心不放逸,尤其敷座而坐的時候,要攝心正觀;佛接著要說法,是語業清淨,這樣的三業精進,比丘們也是一樣的。

 [發起序的特殊意義]

        從發起序的事項上來看,佛陀的教法正是告訴我們,在行、住、坐、臥中要收攝身語意三業,修戒定慧三學。在大乘經的發起序中常常會用佛陀的威德之力、神通之力來說明,例如放光、現瑞、大地六種震動等,以此做為緣起,引起比丘們的注意,或是讓他方世界的菩薩來到法會。但是在這部《金剛經》裡,它的特殊之處,在於佛陀不用這種方式來發起法會,而是以他日常生活中的乞食、修行來發起法會。這是要說明什麼道理呢?其實是在引導以下的觀念,就是佛陀接下去要講的法,是要講一切法無自性空的智慧,我們要如何能夠了悟到一切法是空性?首先一定要先離我們的妄執,要遠離我們的執著,把對於這些外相是實有的執著完全遠離,才可以得到本性空的智慧。但是有些人一聽到空,認為這世間上的一切現象都是假的,因此否定了世俗諦,否定了日常生活中的這些基本事項,認為一切都是空,為了要表示他懂得空,就說戒沒有真實戒,定沒有真實定,否定了基本上的戒法與定學,只講空性,這就是惡取空。因此在《金剛經》中,佛陀這一段發起序的示現,就是要告訴我們,如果想得「涅槃智」,必須先把事項上的事情做好,做好收攝身心的工夫之後,才能夠體證一切法的無自性,如果在事項上都做不好,基本的緣起因果顛顛倒倒,如何能夠體會到的真相?在事項上歪曲,如何能夠得到正確知見?所以要先顯現這麼簡單樸的生活,說明雖然要離種種的妄執,但是不能否定生活中的緣起,要從日常生活中去體驗妄執之因果與生滅,從中生起智慧,得到解脫。

        導師在《講記》中解釋說:「佛將開示般若的真空,所以特先在衣食住行的日常生活中,表達出性空即緣起,緣起即性空的中道。」(《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記》P.25-2)這樣的日常生活,就是在展現中道法,如果在緣起的事項上、在生活中能安住,能降伏自己、收攝自己,自然能夠從這個緣起相上,去見到無自性的性空真理。反之,不解法相,不解空性之理者,他就會順著自己的煩惱習性,說一切都空性,執著那種微細戒做什麼?以此做為自己不持戒、不修定的理由。這樣會障礙修道的。這即是本經發起序特殊之處。

[正宗分─二道五菩提]

        從「時長老須菩提」開始是正宗分。印順導師把正宗分分成兩大段:第一段稱為「般若道次第」,第二段是「方便道次第」。二道又分成五種菩提。「菩提」就是覺,「道」是次第,是道路,就是方法。二道五菩提就是指二種次第、方法,可以得到五種覺悟。《金剛經》從第二分到第十六分,即是說明如何得般若的道次第;從十七分開始,講方便的道次第,「方便」是指已經證得般若之後,如何以善巧來利益眾生,也就是善巧方便的道次第。這是有順序的,不是先得方便道次第,才得般若道次第,這點要注意。要先有智慧才能夠善巧運用,如果沒有智慧,所做的運用就不叫善巧,反而是隨著我們的習慣性及業力去作事情,不是以智慧的去成就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這部《金剛經》就是一種修般若的次第。在《大般若經》裏面有一句話:「般若將入畢竟空,絕諸戲論;般若將出畢竟空,嚴土熟生。」它所詮釋的內容與《金剛經》的道次第很像,上一句先說明般若道。也就是說,要能夠得般若的智慧,必須先入畢竟空義,畢竟空義就是第一義諦,而且是要在緣起相〈世俗諦〉當中,絕諸戲論,體證空義,不是遠離一切事物就能證空性的。能證畢竟空義不僅只是不著有,也必須不執著沒有,一般人以為自己不執著有相,就一定是無相,不一定!雖不執有,但是對空義緊抓不放,如此並非般若智。必須要不執著有、不執著空;不執著生、不執著滅;不執著斷、不執著常,這樣才能稱為畢竟空。

        《金剛經》的後半段,正是說明下一句「般若將出畢竟空,嚴土熟生」,也就是方便道。這句話很有意思喔!我們現在要學的智慧是什麼?應該是無自性空義,之後要能跳脫空義的執著,在假有的緣起相當中,去饒益眾生。有些人不明白這個次第,一學佛馬上就要學如何嚴土熟生,如何善巧方便來利益眾生,這樣一點智慧都沒有,反而是用顛倒想來作顛到事。有人會問:我什麼時候般若才完全具足,才能來作利益眾生的事?是不是一定要證入法性之後才能利益有情?這樣子豈不是要等一大阿僧祇劫之後才有可能?其實也不是要等到完全成就了般若智,才能利益眾生;這句經文的意思是在強調,修菩薩行除了慈悲心之外,必須先要有法空慧的基礎,這樣才不會變成「敗壞菩薩」,以雜染心行利益有情事,畢竟不清淨。雖然我們說教學會相長,在利益眾生當中也可以得到自利,但是基本上入手處還是要先有智慧。所以剛才已經說明畢竟空必須是離兩邊,龍樹菩薩即以「八不」來說明中道的智慧:能夠「不一不異,不斷不常,不生不滅,不來不去」,如此即是絕諸戲論。

        什麼叫做「戲論」,就是虛妄分別。我們有分別心──認為這個好,那個不好;我喜歡這個,不喜歡那個;這個要多一點,那個要少一點;這個討厭,那個不討厭。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分別心?那是因為有我見、我所見。我見可以說是自我主觀意識,這種自我意識很強的人,他的分別心會特別嚴重。為什麼?因為他凡事以自我為出發點來思考事情,想事情一定先跟自己的利益、處境,做一個較量,如何才能夠利益自己。能夠順應自己的事情,他就喜歡、快樂;違背自我見、主宰欲、自我感的,他就不要、討厭、排斥。這是佛法講的「我見」、「我執」。我執強的人,分別心就強,如果以分別心去看待一切事就叫做「戲論」,只有去除分別心,才能證入無分別智〈平等智〉,一旦證入無分別智,就是體證畢竟空。

        唯識學提到「轉識成智」,其中轉第七識為平等性智。眾生的第七識就是以我執為核心,第七識會執著第八賴耶識的見分為「我」,所以真正的我執是第七識。如果能夠轉第七識成平等性智──對一切法平等,成就無分別智,完全斷除執著,即證畢竟空義,這個時候才能叫做「般若」。《金剛經》的前半段就是在談這個般若道:也就是如何才能得這個般若。有了般若時候,就要出畢竟空,不能執著在畢竟空義裏面,否則只是自利。做為一位菩薩一定要利他,有畢竟空的證悟,做什麼事都是向於解脫、向於佛道的,也才能成為真正的菩薩、佛,這個時候是真正的六波羅蜜成就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們先提綱契領說明正宗分這兩大類──般若道次第與方便道次第,也就是先得畢竟空義,再嚴土熟生;先絕諸戲論,才出畢竟空義;也就是相似於「先得法住智,後得涅槃智」的次第。只是「先得法住智,後得涅槃智」是從三乘共法來講,不是大乘不共法。好!我們今天就講到這裏,下禮拜就進入正宗分的經文。